拉力機又名萬能材料試驗機,可以測試產品各種物理性能,今天我們要介紹的是鋼板之間的剝離力測試,鋼板的剝離力有多種測試方法,本篇重點介紹一下浮輥法,這種方法并不常用,所以了解的人不多,下面我們從試驗范圍、方法、夾具、步驟等方面詳細介紹一下。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用浮輥法測定高強度膠接接頭的剝離強度的方法。該剝離強度是指在規定的試驗條件下的剛性金屬被粘物與撓性金屬被粘物之間的剝離強度。
注:用浮輥法可獲得比其他剝離方法更穩定的數據,試驗過程中不要求撓性、金屬被粘物表面與輥軸表面吻合。
2、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2918-82(88)塑料試樣狀態調節和試驗的標準環境
3、定義
本標準采用下列定義。
剝離強度:在規定的試驗條件下,測量兩個相互膠接的金屬被粘物的試樣沿著膠接線逐漸分離的單位寬度上所需的平均力,以 kN/m表示。
4、裝置
4.1拉伸試驗裝置
拉伸試驗裝置具有適宜的負荷范圍,夾頭能以恒定的速率分離并施加拉伸力。該裝置應配備有效的測量系統和指示記錄系統,力值至±2%。該裝置應配置適當的自校準型夾頭,夾頭應能牢固地夾在撓性被粘物外端部25mm處。夾頭和剝離試驗夾具應能在受力時與試樣同時移動校直,以便試樣中的撓性體與通過剝離夾具裝置中心線所施加的拉力的方向一致。所有裝置應定期校驗,推薦用無慣性拉伸試驗裝置進行此項試驗。
4.2 剝離試驗夾具
支承試樣的夾具如圖1所示。夾具上端與試驗機上夾頭相聯。剝離試驗夾具上輥軸的直徑為25 mm。輥軸兩端應由軸承組成,并可自由轉動。
支承試樣的剝離試驗夾具
5、試樣
5.1試樣尺寸見圖 2。試樣可單獨制備或從試板上切取。試板與單個試樣均由兩塊被粘物經適當處理后(見5.2)膠接在一起組成。
5.2要進行表面處理以獲得膠接件強度。表面處理可按膠粘劑制造者的說明書進行,并在試驗報 告中說明。 應按膠粘劑制造者推薦的方法使用膠粘劑,以便獲得的膠接效果并且偏差小。
注:只有當試樣的結構,被粘物的材料與尺寸及試驗條件都相同時,才能對不同的膠粘劑進行直接對比。
5.3撓性被粘物的厚度為0.5 mm±0.02mm;剛性被粘物的厚度為2.0 mm±0.1mm1〕。
5.4試樣如從膠接試板(見圖 2)上切下時應盡可能減少切削熱及機械力對試驗結果的影響。
試樣寬度為:
a)25 mm(優選定度);
b)試驗裝置可以采用的其他合適的寬度。 并在試驗報告中注明。
注:切取試樣的方法取決于被粘物和膠粘劑的成分,所規定的偏差見圖2,銑和鋸是兩種通常采用的方法。
5.5撓性被粘物的未膠接端應能彎曲至垂直于剛性被粘物.以便試驗機的夾頭夾牢。
采用說明:
1〕 ISO 4578中規定剛性被粘物的厚度為1.6 mm±0.1mm。
試驗步驟
7.1 把試樣插入剝離夾具(見 4. 2)中,如圖1所示。將撓性被粘物未膠接的端部夾入試驗機的下夾頭(見4.1)中。除另有規定外,夾頭的分離速率為100mm/min±5mm/min。如果試驗過程中剛性被粘物彎曲或變形,建議重新設計試樣,使剛性被粘物有足夠剛度以保證剝離試驗順利進行。
7.2 剝離試驗中,自動記錄力與試驗機夾頭移動距離的關系曲線(力與剝離長度的關系曲線)。不計初剝開的 25 mm的長度,至少要剝開115 mm的長度。
7.3 如果破壞發生在圖 1所表示的剝離區域外,則結果不計。
8、試驗結果處理
從自動記錄曲線中,在有效剝離長度至少為 115 mm(除去首先被剝開的25mm和末端的20mm)的范圍內,算出試樣單位寬度的平均剝離力,用 kN/m表示。 從曲線中測定平均剝離力可采用下列方法中的一種:
采用說明:
1〕ISO 4578中未作具體規定。
a)求積儀。
b)稱量法:
從記錄紙上剪下剝離曲線和基線(橫坐標)所圍繞的部分并稱出質量,用此值除以事先測得的每單 位面積記錄紙的質量,得出剪下部分的面積。用剪下部分的面積去除以剪下部分的基線長度就可得出曲 線的平均高度,以此計算出平均剝離力。
c)用直尺劃一條通過剝離曲線的估計的等高線。 此外還要記錄每個試樣的大和小剝離力。
9、試驗報告
試驗報告包括以下幾個部分:
a)本標準的編號和名稱;
b)試驗用膠粘劑的說明,包括類型、來源、制造商的牌號、批量、批號、形態等等;
c)被粘物材料的說明,包括材料的類型、厚度、寬度和表面處理的方法;
d)膠接過程的說明,包括膠粘劑的使用方法,采用的干燥或預固化的條件,固化方式、固化時間、溫度和壓力;
e)固化后膠層的平均厚度;
f)單個試樣或試板的詳細說明,包括尺寸、結構、切取單個試樣的方法、試板和試片的數量(當用邊 緣試樣進行試驗時,應當注明);
g)試驗前狀態調節的條件和試驗環境;
h)如果夾頭的分離速率不是100mm/min,記下實際的分離速率;
i)測定平均剝離力的方法;
j)每個試樣剝離強度的平均值、大值和小值(邊緣試樣另外注明),每組試樣剝離強度的平均 值1〕,均以 kN/m為單位;
k)試樣破壞的類型,即粘附破壞、內聚破壞或被粘材料破壞;
l)任何可能影響試驗結果的與規定步驟不符的情況。